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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快资讯:郡县制和分封制有什么区别?郡县制为何能取代分封制? 2023-06-21 11:30:04  来源:个人图书馆-vir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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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实现统一的封建王朝,在国家管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深刻的改革。其中,秦始皇针对中央如何管理地方的问题,废除了以前的分封制度,改为实行郡县制度。通过建立郡县制度,秦朝确保了大一统帝国的形成。然而,对于分封制度和郡县制度之间的区别,以及它们各自的作用和结果,一些人可能并不清楚。因此,我们今天来详细了解一下。

一、制度背景不同

分封制度起源于奴隶社会,周朝为了防止商朝遗族的叛乱并加强对广大地区的有效统治,采取了广泛的封国措施。而郡县制度则是从春秋战国时期逐步形成的地方行政制度。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,为了打破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局面,巩固国家统一,秦朝全面推行了郡县制度。

二、传承方式不同

分封制度最早萌芽于夏朝,并在西周时期盛行。它是国君将土地和封邑赐予宗室和功臣作为俸禄的制度。受封的对象分为三种:一是周王的同姓亲属,即王族;二是功臣;三是古代圣王的后裔,即先代贵族的后代。不论被封的是哪一类人,一旦封地确定,就会世代相传,即实行世袭制度。而郡县制度与此截然相反,郡的行政长官——郡守和县的行政长官——县令,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命和罢免的,并且不能世袭,即实行任免制度。

三、下辖等级或机构不同

分封制度是一种分级的宗法制度,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形成了宗法等级体系,如"周天子-诸侯-卿大夫-士"。而郡县制度和行省制度则是一种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。郡直接下辖若干个县,县级行政机构由县令(对于不满万户的县,称为县长)负责管理。县以下则有乡、里等基层行政机构。

四、管辖范围不同

商周时期,统治者直接管理的城邦(即所谓的"国")实际上很小,据传商初有三千个国家,而周初有一千八百多个国家。国家最高统治者——"王"的直辖领土也并不广阔,孟子曾经说过:"汤以七十里而王,文王以百里为王。"而郡的管辖范围相对较大。秦始皇在全国设立了36个郡以治理整个国家。此后,秦始皇又开拓了边疆地区,并不断增设了一些郡县。据统计,秦朝共设置了46个郡。

五、制度作用不同

分封制度有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,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。分封制度的实施使周文化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,保证了周文化的稳定发展和延续。然而,随着诸侯国发展程度的不同,强国并吞弱国的现象不断出现。加之分封出去的领土具有很强的独立性,国家逐渐由松散向严密转变,周天子的权威在分封制度受到破坏的过程中逐渐削弱。各诸侯国之间争斗和战争的频发,最终演变成连周天子也无力控制的局面。

相比之下,郡县制度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,有利于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。它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中央、郡、乡行政机构体系,对地主阶级实行集权统治起到了重要作用。最重要的是,郡县制度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度,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局面,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,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和分裂,有力维护了国家的统一。此外,郡县制度还开创了之后我国历代王朝地方行政的基本模式。

总之,秦朝的改革在中央管理地方方面进行了重大的制度创新。通过废除分封制度,引入郡县制度,秦始皇确保了中国的统一和稳定,为后世王朝的地方行政奠定了基础。这两种制度在背景、传承方式、下辖等级或机构、管辖范围和作用等方面都存在显著的差异,对于理解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和历史演变具有重要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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